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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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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即企业的兼并、收购,是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尽职调查,就是在签订并购协议前,通过调查尽可能地掌握所要购买股份、资产的全部情况。对于并购方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许多风险,如:目标公司所在地或所属行业可能出现的产业政策风险;目标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准确;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核心团队、供应商和客户是否会平稳过渡下来;相关资产是否符合目标公司的报价;是否存在严重影响目标公

  • 2021-11-29 1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3)公司要求撤销有关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的诉讼;   (4)公司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的诉讼;   (5)公司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致公司损失而提起的损害赔偿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增资扩股案例

    安某系某阀业公司的股东之一。近期该公司召开了多次股东会议,增加其公司注册资本,而却未通知安某等公司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安某认起诉要求确认原告在被告初始注册资本到现有注册资本的增资扩股过程中的优先购买权。近日,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安某对在被告某阀业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到现有资本增资扩股过程中,增加的注册资本中的相应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阀业

  • 2021-11-29 13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增资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C、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D、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E、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怎样申请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诉讼保全措施得当,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保证人民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顺利执行,将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当事人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 2021-11-29 1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商业秘密受侵犯该怎样起诉?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起诉,寻求司法保护。   第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业与侵权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切记,没有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有仲裁协议的,不能向人

  • 2021-11-29 13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合并的好处

    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现金而主要是通过交换股票的方式进行,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把由此产生的现金流量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目标公司股东可自动成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2、企业合并协议是在合并双方相互充分协商

  • 2021-11-29 1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合并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操作程序:   1、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拟定合并协议;   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合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报有关部门批准(如需要);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 2021-11-29 13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也就说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

  • 2021-11-29 15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

    1、公司合并(强强联合):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   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C;   新设合并会灭失原来各方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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