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73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能否向个人借款?
国家对企业借款问题确有不少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如借款利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禁止高利贷,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公民和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只要不涉及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情形。 如果企业是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向个人借款,双方出于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利率约定
2021-11-29 7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能否以扣发养老金的形式抵偿职工的借款?
韩某为某供销社职工。2000年,韩某为资助子女做生意,曾向供销社借款6000元,一直未归还。2004年,韩某退休,供销社多次向其催要欠款,均被韩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经供销社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起,停发韩某部分养老金,用以清偿所欠供销社借款.。韩某由于部分养老金被停发,多次找到供销社领导,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遭到拒绝。韩某认为供销社的做法违反《劳动法
2021-11-29 8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企业租赁经营合
2021-11-29 75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达成的协议可以修改么?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和债权人都必须履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2021-11-29 8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破产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
2021-11-29 8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作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规定比较多,如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3月7日给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不具备法人资格,又无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而作为经济偏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该保证合同应确认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07条规定与上述规定基本一致。但对保证责任规定的还不十分明确。而最
2021-11-29 76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法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是否中止破产程序?
企业法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应当交由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后,人民法院应当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2021-11-29 87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改制重组中破产逃债及防范
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竞争机制的体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企业因各种原因严重亏损,在竞争中失去生存能力,因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制订相关的破产法及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本意是通过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依法清理、处分,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在目前审
2021-11-29 8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程序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企业承包经营
2021-11-29 7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包方代表(企业经营者)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条例(或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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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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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