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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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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相继运输?

    相继运输,就是多个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例如海海联运。在相继运输中,托运人只与数个承运人当中的某一个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实践当中,主要是与第一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相继运输中,同一运输方式的运输路线分为不同的运输区段,而完成这一运输过程必须经过若干运输区段、由不同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完成;同时,运输关系要求特定的货物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具有连续性

  • 2021-11-29 7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相对人的撤销权与催告权?

    撤销权与催告权,主要存在于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中。在此种合同中,相对人往往享有催告权。 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催促本人在合理的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行为。《合同法》第48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可见,相对人有权要求本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催告的意思必须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作出。如果本

  • 2021-11-29 12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直接代理?

    所谓的直接代理,又称狭义的代理,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某甲欲购买一套家具,但又不太懂家具市场的行情,于是委托某乙为其购买家具一套,某乙经过一番市场调查以后以某甲的名义与某家具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的效力直接及于某甲,即某甲负有向该家具公司支付约定的货款的义务并有权取得

  • 2021-11-29 87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无须谋面就能进行各种商贸活动。是指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数字化方式进行的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   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自动数据收集系统。在此过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

  • 2021-11-29 8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一般是由于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也存在一个合同关系,因此,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可以减少履行环节和费用,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有以下特征: (

  • 2021-11-29 85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瑕疵履行

    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   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不完全履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叫作

  • 2021-11-29 12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混同?

    混同即债权利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即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客观上造成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后果。

  • 2021-11-29 7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又称涉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合同。一般而言,合同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为他人订立合同。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名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一些国家都在法律中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进行了规定。因此,出现了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又称涉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

  • 2021-11-29 86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消费保管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为不规则保管合同、可替代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双方约定保管人得取得保管物所有权,而仅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返还给寄存人的保管合同。 1、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必须为可替代物,即种类物。保管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移转保管人,因此从寄存人交付时起,保管人就享有该物的利益,并承担该物的风险。 2、保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的,保管人可以返

  • 2021-11-29 7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法定抵消?

    法定抵销,是指由法律规定抵销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根据这一规定,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依据在于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否则抵销就缺乏依据。   (2)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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