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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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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8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吗?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

  • 2021-11-29 83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   由于试用买卖在买受人承认购买之前,买卖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合同法)

  • 2021-11-29 87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除应遵循《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规则,还应同时遵守《公司法》及《合同法》规则。 证券交易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证券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挂牌买卖。凡经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内登记买卖的证券称为上市证券;其证券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称为上市公司。另一种形式是上柜交易,是指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 2021-11-29 8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1)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

  • 2021-11-29 86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被称之为发价,或者叫发盘、出盘。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做要约人,另一方当事人叫做受要约人或者称之为相对人。要约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对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拟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2)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人不是特定的,而是泛指的,相对人就无

  • 2021-11-29 8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

    合同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成立。有时当事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要求,对方作了承诺,但是合同并不成立,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事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要约,可能只是要约邀请。那么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呢?   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

  • 2021-11-29 8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2021-11-29 8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效力消灭。撤销要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要约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3)没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在要约没有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同时还规定了要约撤回的条件。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比要约迟到受要约人,则要约撤回不发生效力。如果受要约人在接到迟到的要约撤回通知之前已经作出承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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