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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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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54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监督?

    合同的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的职权活动的总和。国家对合同的监督,其实质是国家权力对私人领域的干预。 合同的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的职权活动的总和。国家对合同的监督,其实质是国家权力对私人领域的干预。

  • 2021-11-29 9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的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物,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实现有效支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或生产需要的确切存在的物质财富。它包括自然界存在和人工制选的物质。 (2)行为,是指当事人有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在合同关系中,它表现为当事人提供

  • 2021-11-29 8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效力?

    所谓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又表现在权利与义务两方面。即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当事人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合同履行当中的抗辩权、代位权和

  • 2021-11-29 8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

  • 2021-11-29 8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改变。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合同签订后情况也会产生各种变化。因此,实践中需要对原有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

  • 2021-11-29 47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并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合同的内容,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并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2021-11-29 9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 (1)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

  • 2021-11-29 7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和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

  • 2021-11-29 76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在英美法中违约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的补救(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而在大陆法中则被包括在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之中,或者被视为债的效力的范畴。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重要措施,它与合同义务有密切联系,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违约责任则是合同义务不履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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