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合同常识的意义,学习合同常识流程,熟悉合同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合同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

  • 2021-11-29 8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普遍存在的合同类型,例如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买卖、租赁、承揽、运输等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即一方权利的实现有赖对方义务的履行,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义务的场合,各方的权利才能对等实现。据此,各国的《合同法》基本上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的特殊规则,使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法定条件下享有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保留性权利,以防止自己先为履

  • 2021-11-29 67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把合同划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2)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借用合同等。 根据合同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把合同划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 2021-11-29 54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称为双方违约。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可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称为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都违约,称为双方违约。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021-11-29 7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

  • 2021-11-29 6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

  • 2021-11-29 6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劳动者工作的期限。设立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对所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最终选定适合的人员;对劳动者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检验自己是否适合试用的工作岗位,如果不适合的话,可以尽早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试用期制度适用于初次就

  • 2021-11-29 65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

  • 2021-11-29 5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动产?

    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 与不动产相对。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