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合同常识的意义,学习合同常识流程,熟悉合同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合同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单位与经营承包者之间,在保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确定国家与企业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协议。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代理?

    法律上所称代理,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所代理的另一人。根据代理人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现代民法上关于代理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代被代理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使所产生的后果直接或间接地归属被代理人承受。狭义的代理,即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

  • 2021-11-29 24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代理证书?

    (1)代理证书的概念、内容   代理证书,又称授权委托书,是指由被代理人出具的证明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指明其权限的书面法律文件,是代理资格的证明。就其法律实质而言,则是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是载明被代理人关于授权的意思表示,其核心是代理权问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代理权的行使?代理权行使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代理权的行使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实现被代理人所希望的利益而完成代理事务的一切活动。   代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由于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是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作为代理人应当勤勉工作,谨慎、认真地进行代理活动,尽可能维护好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 2021-11-29 13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代理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代理。   比方说,西安的甲想把在天津继承的一处私房卖掉,但他既不知天津房屋买卖的行情,又没有时间去天津处理卖房子的各种事宜。于是,甲把此事委托给天津的乙,乙以代理人的身份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仓单?仓单可以转让吗?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合同始生效力。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从合同?

    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互易合同?

    互易合同是互易人相互交换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互易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互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三方以上的当事人,如三角互换。互易合同的当事人互为互易人。互易人各自享有取得对方互易标的物的权利,负有将本人的标的物转移交付对方的义务。因此,互易是双务、有偿合同。 互易合同与买卖合同最为相似,都是转移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不同之点在于买卖合同是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什么是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是指房产卖方将其已抵押给银行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并由买方来偿还现按揭/抵押贷款的业务。也就是说,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