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不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二、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三、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哪些人?
根据《继承法》第l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他们的辨认、识别事物的能力有欠缺,其作为见证人,不能准确判断自己行为的后 果,因此不能充任见
2021-11-29 13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上海遗嘱公证费怎么收?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 2、保管遗嘱 (1)文字遗嘱 (2)音带、音像遗嘱 (1)每件每年收费1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2)每件每年收费2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汁。 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丈夫已死,妻子代为对其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可否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2021-11-29 11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丈夫婚前房产子女有份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是归个人所有的,婚前房屋如果是作为遗产被继承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和配偶都有继承权。
2021-11-29 9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丈夫去世,对其婚前财产,现任妻子与前妻子女能否共同享受继承权
2001年10月,宋玉涛离异后,经人介绍与单身的秦娜相识恋爱,不久便共同居住生活。2002年6月26日二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5年2月份起,丈夫宋玉涛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患有多种严重疾病,遂住院治疗。在丈夫住院期间,秦娜一直对其悉心照顾,直至丈夫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秦娜和宋玉涛前妻所生的子女,均对宋玉涛护理有加。2006年6月份,宋玉涛病情突然恶化,经
2021-11-29 71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丈夫去世,对其婚前财产,现任妻子与前妻子女能否共享继承权?
2001年10月,宋玉涛离异后,经人介绍与单身的秦娜相识恋爱,不久便共同居住生活。2002年6月26日二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5年2月份起,丈夫宋玉涛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患有多种严重疾病,遂住院治疗。在丈夫住院期间,秦娜一直对其悉心照顾,直至丈夫病情好转出院。出院后,秦娜和宋玉涛前妻所生的子女,均对宋玉涛护理有加。2006年6月份,宋玉涛病情突然恶化,经
2021-11-29 6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丈夫去世后,妻子能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吗?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去世后丈夫名下所有遗产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是可以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的。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一直照顾被继承人,但本身并不是继承人的,是否也能得到一部分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一直照顾被继承人,但本身并不是继承人的,是否也应分得一部分遗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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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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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