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62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2021-11-29 143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补偿,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 2021-11-29 163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要依法应对的25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于 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实施招工,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用人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用人单位经常遇到,需要特别关注并依法应对的有以下8个方面25个问题: 一、关于劳动规章制度(4条、80条)

  • 2021-11-29 140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是什么?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所以法律对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才可以裁员,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提

  • 2021-11-29 146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⑴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⑵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⑶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2021-11-29 156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 2021-11-29 155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的劳动者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劳动者的情形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这一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着较

  • 2021-11-29 148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能否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你与公司的转让并不具备但书中的情形。另一方面,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2021-11-29 135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能与患有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一定条件下能。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2021-11-29 100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必须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什么人。担保人即使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