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对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劳动法》、《工会法》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在何种情形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应给予经济补
所谓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是关于劳动者预告解除的规定。所谓预告解除,是指无需取得对方同意,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律规定预先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参加哪些社会活动应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加班加点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021-11-29 12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加班加点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者加班加点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休假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劳动者休假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国务院对职工停工休假,探亲假、事假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作了规定。 (1)停工休假发津贴 1957年,国务院《关于企业工人,职员停工津贴的暂行规定》中规定:职工因本身过失造成的停工,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劳动者享有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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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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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