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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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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5 人看过[诉讼常识]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以规范为前提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在各级政府采购机构中,一般都是比较重视和慎重的,基本做到了依法、按规和有序进行。但是,采购合同的签订应以规范为前提,不能只喊在嘴上和浮于口号中,而要付诸于行动和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主要得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从政府采购合同订立时的明确责任方面抓起。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时首先得明确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载清各自的履约范围或款

  • 2021-11-29 144 人看过[诉讼常识]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追诉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 2021-11-29 151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审结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审结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审结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在押的上诉案件,最长应当在两个半月内审结。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被羁押的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对于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但对以下情形在一个半月内不能审结,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或者决定可

  • 2021-11-29 138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否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是,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上诉是指上诉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请求。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第二审公正,人民法院对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必要的。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只要上诉人不服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就可以提出

  • 2021-11-29 145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样规定是为了有效地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免除被告人害怕上诉后加重刑罚的顾虑。   所谓上诉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具体是指: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因上诉

  • 2021-11-29 137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将哪些案件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 2021-11-29 143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将哪些案件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 2021-11-29 142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三人过错责任是否减免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案件中第三人过错责任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时,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民事侵权行为,二者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 对此,可否减免国家赔偿责任应分别以下几种情况而定:1、对致害结果,第三人过错是直接原因,违法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是间接原因。一般是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而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不作为,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该类案件处理

  • 2021-11-29 148 人看过[诉讼常识] 第一审公诉案件程序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无国籍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

  •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立案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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