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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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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四种情形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和离职回避四种情况。 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成

  •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体检流程

    公务员体检流程按照有关规定,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须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 体检结

  • 2021-11-29 118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人事处理不服复核申请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 2021-11-29 12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高速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法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2021-11-29 11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

  • 2021-11-29 10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义务详解

    一般认为,义务即应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限制或约束。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涵义:第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一方面,公务员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必须依法主动地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

  • 2021-11-29 111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义务有哪些?

    《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 2021-11-29 78 人看过[诉讼常识]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

    根据公务员法第104条的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 2021-11-29 117 人看过[诉讼常识] 假释

    假释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2021-11-29 205 人看过[诉讼常识] 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追诉标准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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