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消费权益

消费权益

消费权益,消费权益的意义,学习消费权益流程,熟悉消费权益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消费权益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消费权益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3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用购物卡买东西,超市可以不给发票吗?

    目前,许多超市推行购物卡、代金券,很多单位购买购物卡作为发给员工的福利或馈赠客户的礼品,因此,商家对使用购物卡、代金券消费的消费者不开发票已经成了其惯常行为。对此,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索要发票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因为发票既可以用作报销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产品质量纠纷的证据,

  • 2021-11-29 121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用所返券购物的,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理退货?

    2010年五一期间,陈女士在一家商场以1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双鞋,但是穿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现鞋子存在质量问题。店方给陈女士换了一双同款女鞋。可是没过多久,这双更换过的鞋子竟然鞋底断裂,于是陈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可是陈女士购买的这双价值千元的鞋子参加了商场买100返50的活动。陈女士用买这双鞋子所得的返券购买了一条裤子。商场认为,要退货可以,但是要扣除当初已经作为礼券返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用好商品三包规定

    消费者如何运用三包来保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要怎么明确三包的方式?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 2021-11-29 118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要怎么明确三包的方式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 2021-11-29 122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有哪些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因其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造成买主、用户或者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不为一定质量行为,以满足对方利益需要的责任。   (一) 生产者应当

  • 2021-11-29 132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怎么办

    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生产者

  • 2021-11-29 113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有哪些三包责任?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

  • 2021-11-29 125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有哪些三包责任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 2021-11-29 109 人看过[消费权益] 生产者应当使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哪些要求?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