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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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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1、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素,可以用下表来表示:   刑事 国家机关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诉讼法律 当事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   关系 诉讼帮助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主体 其他诉讼参与人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关系主体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 2021-11-29 115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之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1.第一审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也应遵循第一审程序。   2.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

  • 2021-11-29 124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中的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比较爱出考题的地方。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因此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中所说的“有碍侦查”是什么意思?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1、被逮捕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逮捕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上的辩护方式有哪些?

    辩护的方式,基本上分为指定辩护与选任辩护、强行辩护与任意辩护、律师辩护与非律师辩护、多数辩护与共同辩护、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撇外,还可以委托其他人为自己辩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许多国家还允许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独立选任辩护人。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受法律保护。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拒绝辩护

    拒绝辩护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这个知识点相关的法条有,《刑事诉讼法》第39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第36条、第164条、第165条。这几条规定的具体关系是:《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和第165条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进一步说明;《

  • 2021-11-29 128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执行的特殊性

    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监狱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文件都不能成为执行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的判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逮捕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羁押并予以审查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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