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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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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43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 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 2021-11-29 83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债务人偿还贷款 诉求法院追偿获支持

    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称,2004年12月,原、被告与上海某银行北京某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马某购买原告开发商品房一套,采取商业贷款的付款方式,其中99万元由被告向上海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借款并向原告支付,被告按月偿还月供,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8年初被告开始出现欠款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截止到2008年11月,银行从原

  • 2021-11-29 70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他人无偿保管巨款丢失后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二)

    是否涉嫌犯罪 许某在自己经营生猪的本钱被盗后,十分焦急,多次到公安部门了解破案的进展情况。2003年8月25日,公安机关向许某出具了一份证明: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抽屉没有撬压痕迹,排除用钥匙开抽屉,目前此案经多方工作,仍无线索,暂时未破案,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看着这份证明,许某不知道案子何时能破,巨款还能不能追回。无奈这下,许某于2003年10月27日向

  • 2021-11-29 66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他人无偿保管巨款丢失后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三)

    点评:本案是因无偿保管而发生保管物灭失引起的诉讼,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被告徐某在实施保管行为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情形。 重大过失是过失的一种形式,相对于一般过失而言,都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主观过错的内容。一般而言,在民事案件中,区别行为人的过失程度意义不大,但对于无偿保管合同而言,却关系到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承担,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2021-11-29 53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他人无偿保管巨款丢失后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一)

    为他人无偿保管的巨额现金不翼而飞后,保管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04年8月9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此而发生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徐某向原告许某赔偿人民币60000元。 受托保管巨款 被告徐某是海安县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糖烟门市部负责销售糖烟等日用生活品,门市部内有一张办公桌,办公桌有左、中、右三个抽屉。2003年7月28日上

  • 2021-11-29 5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什么规定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

    凭样品买卖的特点,是加强出卖人的责任,视为出卖人担保交付的买卖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为了检验买卖标的物是否与货样品质相同,本法规定样品买卖当事人应当封存货样,以待验证。同时,出卖人应当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是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如果出卖人未履行这项义务,买受人不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认为出

  • 2021-11-29 47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为什么要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集体合同是科学地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利益关系的法律制度。   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占主导地位的是劳动关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实体,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决定企业的用工和分配等重大问题,这就使劳动关系呈现复杂化。从发

  • 2021-11-29 72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中间人拿好处费违法吗?

    律师点评: 中间人拿好处费是不是违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居间服务的,收取服务费是合法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

  • 2021-11-29 54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 2021-11-29 64 人看过[法律常识] 中小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和契约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运用越来越多,与之相对应的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做好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众多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管理目标。根据本人从事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的亲身体会并结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针对中小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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