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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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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

    合同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合同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上诉权的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第56条第2款和第59条第2款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有上诉权;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也有上诉权。原告、被告或者说有上诉权的第三人上诉,有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代为行使上诉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第56条第2款和第59条第2款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当

  • 2021-11-29 106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通则、合同法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批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依照订立合同的程序,经过要约和承诺,形成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即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变更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就合同变更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后果,同时,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保持原有的状态。 (2)合同变更仅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对已履行部分没有溯及力,当事人不得主张对已履行完毕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履行。 合同一经变更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就合同变更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后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

  • 2021-11-29 7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2021-11-29 12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指出: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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