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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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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的概念

    共同共有的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共同共有是指合有,是各共有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效力,共同结合在一起,不分份额地共同所有某项财产。广义的共同共有包括合有和总有,由合有和总有两部分组成,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那么,现在民法上所使用的共同共有是狭义上抑或广义上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随着社会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的性质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

  • 2021-11-29 12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的形式

    关于共同共有的形式,我国学界普遍认为共同共有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一)夫妻共有   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 2021-11-29 9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特点

    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即使夫妻中一方没有工作,完全是另一方购买的。夫妻双方对这个电视机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这种权利只有在离婚才可以分割。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特征

    1、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例如,以夫妻关系为必要条件,发生夫妻共同共有关系;以家庭关系为必要条件,发生家庭共同共有关系;以合伙合同关系为必要条件,发生合伙收益的共同共有财产。如果丧失了共同关系的存在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物

    共同共有以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共同关系为前提,而这种共有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在多数情况下具有一定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或者亲属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之间除具有人身关系之外,还具有一定的财产关系,而共同共有则作为家庭财产的一个常态。法律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有必要对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共有形式的共有人之问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以保护各共有人利益的同时,同时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共同共有有什么类型

    在我国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依据。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和共同劳动收入,以及各自因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取得的财产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公证中赠与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2021-11-29 10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公积金转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或该房屋现实交易价格的70%,且不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60%,上述四项条件中以金额低的为准。   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按揭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公民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注意的问题

    (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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