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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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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9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

    对于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担保法》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理论上认为,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仲裁之前行使,即主债权人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就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可以在诉讼或仲裁的过程中行使,即主债权人已经针对保证人提起了诉讼或申请了仲裁,此时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而且,即便一审中保证人没有行使先诉抗辩权,二审程序中依然可以行使。[1]对于先诉抗辩权可于诉

  • 2021-11-29 9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特征

    抗辩权,乃妨碍他人行使其 权利,尤其拒绝请求权人行使其请求权之对抗权也,它是一种特殊的形成权,具体包括两种:一是给付拒绝权,亦即狭义的抗辩权,指因请求权人之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之给付之权利。中国《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对抗辩权所下的定义,便属于此种。二是反对权,它又包括准抗辩权与再抗辩权两种。准抗辩权是对给付请求权以外之权利行使的对抗,如对抵销权行使之抗辩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

    1 诉讼程序上的保障。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 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的,以判决或者仲裁裁决

  • 2021-11-29 5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诉抗辩权的概念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各国法律均有规定。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

  • 2021-11-29 86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规定的优点及不足

    我国《合同法》在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对先履行抗辩权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条文如下:“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

  • 2021-11-29 9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一)担保   一方的履行为另一方履行的条件,在涉及担保的合同中经常出现。我国《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抵押、质押、保证和留置五种担保方式。其中,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与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有密切的关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于定金交付时生效。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易使给付定金的方产生下述错觉:既然定金在实际交付时生效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根据大多数大陆法系合同法的理论,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先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

  • 2021-11-29 8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1.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已到履行时间时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有不履行债务的权利。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先使用房屋,后交付租金,若出租人不交付房屋,承租人有权拒付租金:   2. 应先履行的当事人履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已到履行时间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有不履行债务的权利。如果甲乙双方在买卖合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性质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对方的不履行行为,拒绝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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