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者、服务提供者质量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义务劳动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生产经营者已对产品或服务的瑕疵作出了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
2021-11-29 142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2021-11-29 142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
2021-11-29 103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次充好”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 新产品的行为。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2021-11-29 140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不合格产品”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质量应当 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
2021-11-29 138 人看过[经济常识] 特许人与受许人对消费者责任分担原则
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并不是代理关系、雇佣关系、关联企业关系、合伙关系,因此,民商事代理理论、雇佣人责任理论、关联企业组织责任理论和合伙人连带责任理论并不足以解决特许人与受许人对消费者责任分担问题。考虑到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立场,特许经营体系对消费者责任的承担应是以受许人自己责任和特许人补充责任为一般原则;以受许人、特许人的连带责任为例外原则。 (一)以受许人自
2021-11-29 152 人看过[经济常识] 物权法颁布的意义是什么?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我们对自己享有或占有的“物”,有何种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这种权利?他人对我们的“物”负有何种义务以及违背义务又将承担何种责任?均是《物权法》的内容。《物权法》(草案)是我国继“五四宪法”、《合同法》、《婚
2021-11-29 137 人看过[经济常识] 物权法的首要功能是什么?
物权法的首要功能在于确定财产的归属,从而平息冲突与纷争,物权(财产权)在现实生活中更容易遭受来自众多的不特定的义务主体的争夺和侵害,从而有损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只有人们获得了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物有其主,并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财产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动力投入资源,发展财富。在物权法律关系中,每个社会成员为了获得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都可能从事三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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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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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