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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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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我国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属于工伤主体,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适用问题

    1、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1.1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1.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

  •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其担保性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数额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

  •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性质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的分类

    1、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

  •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与预付款

      预付款概念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两者的区别   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

  • 2021-11-29 7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与违约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1、目的不同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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