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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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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核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积激费时间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5条的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如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原劳动部《关于“九五”时期企业工资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劳部发〔1997〕44号)规定:监督检查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分配秩序、严肃国家法纪、提高收入透明度、保证国家各项分配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   1.要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完善操作程序,使监督检查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 2021-11-29 10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延续劳动者因公致残后的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后按照伤残等级延续其劳动合同:   1.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

    原劳动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规定:   1.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工资的、外收入等情况实行内部监督。   2.企业劳资、会计机构或劳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领取工资内、外收入的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3.劳资、会计机构或劳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劳务派遣是由三方

  •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变更和终止集体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情形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才属合法行为

    法律规定应当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实践中口头变更也受到法律保护,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如何发放高温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根据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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