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9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收入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1、对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对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

  •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收入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内?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而以下收入是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

  •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残废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残废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几个月前,我在某建筑工地盖楼房时,不慎摔伤,导致我左腿严重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哪些情形可被认定为工伤?   答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 2021-11-29 14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可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般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

  •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得“延时”?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有法定情形之一,这时候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形例外,就是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当他们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有法定情形之一,这时候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