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经济常识的意义,学习经济常识流程,熟悉经济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常识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该符合怎样的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53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6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3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劳动法》

  • 2021-11-29 9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是我们国家以安全卫生为目的,通过立法建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有3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由于三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各自享受的权利和承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履行哪些职责?

    〔一〕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二〕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

  • 2021-11-29 9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风险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对现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用工制度带来全新的变革与挑战,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革除以往陈旧的用工观念,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成本,缓解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   一、新法下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性及风险应对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

  • 2021-11-29 9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何认定其它部分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主体不适格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所有内容都无效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情况下是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个别条款无效。正因为如此,《劳动合同法》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此作出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 2021-11-29 10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劳动者在不满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辞职,具有违约事实,这就涉及到了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人才市场报报道:胡先生被公司送到国外培训,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胡先生在培训结束后服务期不满五年即离开公司,需按比例赔偿培训费用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在接受培训一年半后,他有了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向公司提出了辞职。 公司

  •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签约单位的合法性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归纳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瑕疵的风险

    依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注意让劳动者签收并保留簦收证据。 依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

  • 2021-11-29 9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谁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   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是劳动者,这样就会把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在内了。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只能理解为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与劳动者相对的用人单位是指招用他人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