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98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主合同无效保证人的责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对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后保证人的责任却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的规定:“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被保证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有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该条规定强调的是保证人的责任完全依附于被保证人的过错。如果被
2021-11-29 96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主动辞职,还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此点,劳动者是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主动离职可以办失业证吗?
一、主动离职可以办失业证吗? 主动辞职是不能办理失业证的。办理失业证是必须要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非本人意愿“,因此是不可以办理失业证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一、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正常情况下主动申请离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其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021-11-29 8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为什么建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与之相适应,我国从1986年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为什么不能将劳动成果作为劳动者的给付?
为什么不能将劳动成果作为劳动者的给付? 因为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体能与智能发挥的过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在间接地实现价值;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能衡量,有的劳动成果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看到。因此,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劳动者完成劳动过程后,应当得到的是劳动报酬,而
2021-11-29 103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为什么不能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成果
为什么不能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成果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体能与智能发挥的过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在间接地实现价值;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能衡量,有的劳动成果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看到。因此,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劳动过程的实现同时意味着劳动者劳动义务的完成,劳动者所需要的是得到劳动
2021-11-29 9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为了完成单位的定额工作而延长劳动时间的,是否属于加班?
劳动者为了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021-11-29 89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临时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自《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原则上要求所有用单位都必须和员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实践中,许多单位仍然大量使用所谓的“临时工”。主要原因是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各项保险,承担某些责任和费用,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这些用人单位往往错误地认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在劳动者身上出现问题或是出现伤害,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好的形象或是损失
2021-11-29 108 人看过[经济常识] 临时工与正式工享有同等待遇吗?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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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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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