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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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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中三方的关系

    劳务派遣体系是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组成的一种劳动和人事的共同体。   简单地说就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的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派遣三方如何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合同风险知多少

    劳务用工既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亿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施工企业来讲,要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仔细防范各类劳务风险,应对好金融危机的挑战。 金融危机呼啸而至,一时之间,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增大,人工费用支付滞后,导致一些实力不强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企业

  •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薪申请书怎么写

    经理您好: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同事们给予了我很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   我是2010年月进入公司的,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重视,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工作环境。使我迅速的融入到工作中去,跟同事们打成一片, 自加入xxxx公司以来,始终以快乐饱满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一直认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班费问题可否申请支付令

    李先生是一家食品厂的工人,节前为了赶制食品,他们加了很多班,老板一直没付加班费。现在生产任务完成了,老板要裁人,大家索要加班费。可老板对加班费不认可,说都包括在工资里了。李先生及工友有异议,工资里不应包括这么多加班时间。问:可否按他们统计的超出约定的加班时间乘以法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以所得数额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

  • 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   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

  •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 2021-11-29 10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班费如何计算?

    加班费计算方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

  •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加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王志坚是一名商场营业员,最近商场搞店庆,全场商品打折促销,他们每天四点上班营业、中午不休息,晚上十点闭店下班。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连续一个多星期。   活动结束,王志坚提出了加班费的问题,但最终加班费没要出来,店领导却称不满意工作就走人。面对这种情况,王志坚决定将讨要加班费进行到底。但当他打算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却发现打官司需要证据,而他手中只有工友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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