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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数额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这两笔赔偿性质不同,可同时领取。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是协商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 2021-11-29 106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出具书面证明行吗?

    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   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单位规章制度要经过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因此,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

  • 2021-11-29 85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

  • 2021-11-29 9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

  • 2021-11-29 124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给予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纳个税

    问: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员工一笔经济补偿金。那么,单位给予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纳个税? 答: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如果上述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

  • 2021-11-29 82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1-29 79 人看过[劳动纠纷]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才有效吗?

    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经过了公示,让员工了解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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