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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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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0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期间耽误了怎么办

    期间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个诉讼阶段、各种诉讼行为所用的法定的时间。期间是法律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所确定的司法机关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   期间以小时、日、月计算,开始的小时、日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期间应当从诉讼行为开始后的第二个小时或者第二天开始计算。而且为了保证实际的诉讼期间,计算期间时,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对于上诉状或者其他诉讼文件而言,只要

  •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期间

    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诉讼参与人应当完成或者进行某种诉讼活动的期间。主要内容如下: a.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b.节假日顺延。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顺延。 c.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一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

  • 2021-11-29 13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期待可能性

    1、概念: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即能期待行为人守法。如果存在这种可能性,则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则可成为排除责任的事由,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其道理是:法不仅仅是人们“应当”(或被期待)遵从的东西,而且是人们能够(或有被期待可能性)遵从的东西。   期待可能性不仅仅是有无的问题,还存在程度的问题,程度的强弱会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服刑阶段律师介入

    律师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对于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狱的文明管理、依法管理,促进国家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律师介入刑事执行程序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目前,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在执行程序中对服刑人员的法律帮助显得相当薄弱。服刑人员是在封闭状态下被执行刑罚的,而且其在

  • 2021-11-29 13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服刑犯犯罪应如何管辖?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 2021-11-29 131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服刑人员什么在何情况可以减刑或假释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

  • 2021-11-29 157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有关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相关规定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应遵守宪法和法律 ,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北京市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公安分(县)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本市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北京市公安局。

  • 2021-11-29 157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追诉标准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2021-11-29 145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对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的规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

  • 2021-11-29 135 人看过[诉讼常识]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办法

    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员,由申请人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区,要向其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出据的有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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