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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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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0 人看过[诉讼常识] 证人如何出庭作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

  • 2021-11-29 143 人看过[诉讼常识]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后起之秀,由于人们缺乏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往往把它和民商法联系在一起;在我国,有人直接把知识产权法并入到民商法中去。事实上,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还有其根本的原因。这种原因主要在于两种法律完全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它们调整社会关系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方式不同;两种法律中,权利的形态不

  • 2021-11-29 146 人看过[诉讼常识] 论可撤销、可变更的重大民事误解

    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非根本性有效条件,表意人依法可以撤销或变更的民事法律,它包括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二种情形。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在立法史中,最早以法的形式建立

  • 2021-11-29 163 人看过[诉讼常识] 计算机软件向外国人出质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2021-11-29 181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

  • 2021-11-29 178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 2021-11-29 209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28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其次,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 2021-11-29 191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 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①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③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

  • 2021-11-29 139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成子女登记办法》 二、申请资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5、婚姻状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登记证明》 四、受理条件: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 2021-11-29 230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解除收养关系后,具有下列情形的,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此时,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因这种情况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曾经为抚养养子女而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都可以要求养子女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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