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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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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88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关系两种途径

    1、达成协议;2、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协议要有赡养内容或抚养费,达成协议后到民政部门登记。

  • 2021-11-29 169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解除收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 2021-11-29 175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咨询:我弟弟平平在十年前成为王某的养子,三年前因为与王某关系不和,双方解除了收养关系。最近,生母因病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平平提出他和养父母之间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现在他可以继承生母的遗产。请问: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复: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2021-11-29 192 人看过[诉讼常识] 解决私自收养养子女的有关问题

    (一)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司发通〔1993〕125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00〕33号)和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

  • 2021-11-29 173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生效后是否可以撤销?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所以要约生效后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 2021-11-29 191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 2021-11-29 159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撤销的限制性条件

    要约撤销的限制性条件: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间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

  • 2021-11-29 185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撤销的法定条件

    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

  • 2021-11-29 178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承诺适用合同解除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方式,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和承诺是不适用解除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2021-11-29 171 人看过[诉讼常识] 要约必须写进合同才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本身就具有合同的基本要件,要约本身就可以用为合同使用,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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