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00 人看过[诉讼常识] 监护职责可否委托他人行使?
法律是允许这样做的,委托监护最常见的情形是,未成年人父母委托幼儿园或学校监护其未成年子女。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法律是允许这样做的,委托监护最常见的情形是,未成年人父母委托幼儿园或学校
2021-11-29 100 人看过[诉讼常识] 监护人被指定后能否变更?
监护人一旦被指定就不能任意变更,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8条的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
2021-11-29 141 人看过[诉讼常识] 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职责,在《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做了更加具体的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