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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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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8 人看过[诉讼常识]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2021-11-29 154 人看过[诉讼常识]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2021-11-29 141 人看过[诉讼常识] 用调解解决的案件,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能否提起再审,在实践中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就有争议的问题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就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当事人对调解解决的案件不能提起再审,这种说法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调解协议虽然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的,但从实际情况看,确实还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迫调

  • 2021-11-29 137 人看过[诉讼常识] 生育津贴那些你不了解的事儿

    女性员工怀孕了,需要休产假,可是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的问题有点让人傻傻分不清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个概念吗?到底应该如何发放呢?   在实践中,有些员工在产假过程中没有工资,因此向单位咨询,单位回复已经为员工申报了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员工领的是生育津贴,所以无需再付工资了。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

  • 2021-11-29 140 人看过[诉讼常识] 环境侵权案件充分利用民事诉讼中的先予执行

    在实践中,当公众的环境权益被侵害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向环保部门投诉、信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权。但是,如果选择了投诉或信访,环保部门接到投诉或信访后,依职权进行查处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还要再经过法定起诉期限和复议期限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经历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公众的环境权益被侵害的状态一直在持续,而环境违

  • 2021-11-29 140 人看过[诉讼常识] 特殊身份人瞒骗欠款不还如何定性

    案情   2008年6月,在某建筑公司工作的李军与朱妙相识并产生感情后同居。2009年2月,李军向朱妙借款40万元用以承担建筑工程的“交际费”,向朱妙承诺,一旦接到工程,除返还本金外,还向其支付所揽工程利润的三分之一,并给她写下了借据。李军拿到这笔钱后,联系了几家公司,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钱花完了却没能揽到工程。朱妙对此并不知情。2010年3月,两人结束同居关系

  • 2021-11-29 141 人看过[诉讼常识] 特殊用工期的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   吴某到酒店当服务员3个多月,老板一直没和她签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来酒店执法检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责令酒店按《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给吴某补发双倍工资。可检查人员走后,老板就不认账了,说试用期可以不执行双倍工资的规定。   说法:《劳动合同

  • 2021-11-29 143 人看过[诉讼常识] 特殊收养条件包括哪些?

    在我国社会实践中,有些收养关系的建立,不能完全适用前述的一般性条件,还需对特殊主体的收养条件作出放宽性或限定性规定。 依照收养法规定,特殊收养有如下一些情况: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 无配偶者——指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处于非婚姻状态的人。 在无配偶的人群中,不少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意结婚或再婚,但他们却希望能收养子女,以释解孤独,并老有所养

  • 2021-11-29 141 人看过[诉讼常识] 特殊收养条件

    在我国社会实践中,有些收养关系的建立,不能完全适用前述的一般性条件,还需对特殊主体的收养条件作出放宽性或限定性规定。 依照收养法规定,特殊收养有如下一些情况: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 无配偶者——指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处于非婚姻状态的人。 在无配偶的人群中,不少人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意结婚或再婚,但他们却希望能收养子女,以释解孤独,并老有所养

  • 2021-11-29 138 人看过[诉讼常识]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的不同在于: 1.一审终审。它不同于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不是二审终审,而是一审终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2.审判组织不同。特别程序原则上采用独任审判制。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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