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9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如果要公证,应该是先公证还是先登记?以哪个时间作为收养成
登记与公证,没有直接联系。收养登记并不要求必须公证(外国人收养除外),登记是收养关系依法生效的要件,而公证不是。公证也只是对双方的收养协议进行公证。因此,如果在前公证,而不能被审查登记,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2021-11-29 128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021-11-29 14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自动恢复吗?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如果该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如果该养子女已经成年,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纠纷解除的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收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怎样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
2021-11-29 134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收养: (一)年满30周岁。这是收养人的年龄条件,指年龄须为30周岁以.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均需年满30周岁、一方不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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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