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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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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9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如果要公证,应该是先公证还是先登记?以哪个时间作为收养成

    登记与公证,没有直接联系。收养登记并不要求必须公证(外国人收养除外),登记是收养关系依法生效的要件,而公证不是。公证也只是对双方的收养协议进行公证。因此,如果在前公证,而不能被审查登记,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 2021-11-29 128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二、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 2021-11-29 14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自动恢复吗?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如果该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如果该养子女已经成年,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

  •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纠纷解除的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 2021-11-29 141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

  •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收

  • 2021-11-29 103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收养法》规定: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

  •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怎样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

  • 2021-11-29 135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公证的办理程序

    (1)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 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

  • 2021-11-29 134 人看过[诉讼常识]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收养: (一)年满30周岁。这是收养人的年龄条件,指年龄须为30周岁以.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均需年满30周岁、一方不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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