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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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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违约责任的种类

    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分类。结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 2021-11-29 9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违约责任概述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2)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

  • 2021-11-29 86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在试用期间内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试用买卖合同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相比,具有自身明显的特殊性。主要有三点:第一,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义务。而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则负有容许买受人试验买卖标的物的义务。第二,试用买卖合同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生效条件。

  • 2021-11-29 9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订立合同方式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合议的过程,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就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约和承诺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解决债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05〕74号 2005年7月4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全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2021-11-29 8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要约的定义

    要约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称为“发盘”、“发价”等,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按照大陆法系,合同被定义为当事人的“合意”,要约则一般被定义为:“以一定契约之成立为目的之确定的意思表示”或者“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接受的意思表示。”大陆法系的民法理论认为,要约仅仅是一个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还不能算是法律行

  • 2021-11-29 9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一)案情 被告崔某为一个体户,长期在外经商。2000年5月初被告返回家乡时发现原告(某街道幼儿园)房屋年久失修,且拥挤不堪,便主动提出愿捐款100万元为原告盖一栋小楼,但原告同时也必须为此投入一笔配套资金。原告当即表示同意。同年5月25日,原告又与被告协商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和开工时间,被告提出其捐款将在9月底到位,在此之前请原告作好开工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配套资

  • 2021-11-29 8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继续履行、补救措施与损害赔偿

    《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

  • 2021-11-29 94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等人认为,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

  • 2021-11-29 9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核心内容:本文由中国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完整内容。   【法规标题】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5-5-25   【失效时间】   【全文】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社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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