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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59 人看过[经济常识] 没有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吗?

    没有进行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家庭关系条款释义中规定,关于约定的方式,本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避免发生纠纷。当然如果夫妻以口头形式作出

  • 2021-11-29 153 人看过[经济常识] 死者家属对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分割

    死者家属对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分割 死者家属对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分割 案情   张先生因医疗事故死亡。医院与张先生的父母、妻儿达成协议,赔偿他们10万元。后医院将10万元赔偿金以张先生母亲的名义存入银行。张先生的妻儿,要求分割该款中的7.5万元。张先生的父母不同意。于是,张先生的妻儿将他的父母诉至通州区法院,要求对10万元赔偿金进行析产、确权,张先生的父母返还财产7

  • 2021-11-29 157 人看过[经济常识] 案例 公积金法院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含一部分单位补贴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近日,东城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属于,并对一对离婚夫妇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王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后,要求分割张先生的住房公积金。张先生认为,公积金是单位补助给自己的,属于专项补贴,不同意王女士的请求;张先生同时反诉,提出如果分割住房公积金,对王女士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应该一起计算,平均分割。   东城法院根据法

  • 2021-11-29 155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什么区别

    虽然原则上都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但是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只包括同居时的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而合法婚姻关系的共同财产除了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还包括继承和赠送得到的财产等。

  • 2021-11-29 155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区别

    虽然原则上都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但是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只包括同居时的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而合法婚姻关系的共同财产除了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还包括继承和赠送得到的财产等。 虽然原则上都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但是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只包括同居时的双方所取

  • 2021-11-29 142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能否返还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未婚同居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 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 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

  • 2021-11-29 166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同居财产如何认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 未婚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呢?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

  • 2021-11-29 149 人看过[经济常识] 未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一、未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

  • 2021-11-29 148 人看过[经济常识] 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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