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56 人看过[经济常识]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要怎么操作?
针对如何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的实践操作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转让。 如果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
2021-11-29 159 人看过[经济常识] 离婚关于其他财产分割的问题
银行存款 一、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
2021-11-29 161 人看过[经济常识] 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及对策
离婚案件中的债务处理,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题。这难题不仅仅是当事人举证、取证难度大,法官认证、判决难度也大,尤其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较原则,《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规定还不尽统一,严重地影响审制实务,这是最大的难题。下面就离婚债务处理难的成因作出分析,对如何妥善处理离婚债务谈谈自己的看法。 原因之一:当事人心态复杂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社会地位
2021-11-29 150 人看过[经济常识] 离婚一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在此期间,一方为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有可能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采用隐藏、隐瞒等手段,以逃避分割。 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
2021-11-29 169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男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
2021-11-29 147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注意,这种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2021-11-29 148 人看过[经济常识] 用老房子换来的补偿款,也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夫妻在婚前有个人投资行为,房屋纠纷律师而在婚后有所收益,那么这种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同时《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又具体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
2021-11-29 171 人看过[经济常识] 父母出资购买婚房的分割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2021-11-29 153 人看过[经济常识] 父母为婚后子女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该房产是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双方。 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
2021-11-29 156 人看过[经济常识] 法定夫妻特有财产——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即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规定夫妻特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它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夫妻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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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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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