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常识] 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我们平时坐公交都存在着合同关系。虽说常见有时也不免出现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如果能协商解决的那当然是最好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无法协商解决,此时不少人就想那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不解除合同,采用撤销应该是没问题的。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只有合同存在有重大误解、显失
2021-11-29 136 人看过[经济常识] 第二次进同一家公司能否约定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这对双方互相了解、双向选择,具有积极意义。但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法律对试用期的设置有严格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数额可以随意约定吗?
补偿金的数额不是单位单方决定的,二是单位与劳动者本着公平的原则自行约定的。
2021-11-29 128 人看过[经济常识] 竞业限制的年限一般是多少?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是无限期的,我国有关法规中限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因此,企业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一般不得超过三年。那么,是否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一律约定三年为宜呢?由于企业必须对竞业限制主体给予经济补偿,因此,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也需要考虑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企业对员工知悉的商业秘密更新速度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竞业限制年限。如有些技术秘密半年左右将全部被更新,这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常识] 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规定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作了限制性规定。 竞业限制由于涉及的是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而,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
2021-11-29 127 人看过[经济常识] 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同时对竞业限制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作了明确规定: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高
2021-11-29 142 人看过[经济常识]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期限及补偿方式
所谓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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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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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