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将终止,例外情形应注意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予以了说明,但相关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例外规定,则很少人注意。张付杰律师按:劳动合同将终止时,例外情形应注意。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依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法定条件之一的,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和不得解除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下列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建议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围绕这一问题各方意见较为对立。 从劳动合同原理讲,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聘用合同制与劳动合同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职责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制与聘用合同制在人员的录取和管理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变更时的注意事项?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与原来签订合同时双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大有不同,在此情况下,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工伤怎么办
一、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你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可以要求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到期后发生工伤能否获得企业赔偿
田某是某单位库房装卸工人,2010年11月他在装卸货物时造成左膝挫伤,此后一直带病工作。直至2011年8月,田某左膝挫伤所致滑膜炎被认定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伤残标准为九级。 然而,在2011年6月,田某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为由拒绝做出赔偿。 卢沟桥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内容约定是临时工合法吗?
1、单位确定为临时工不合法。临时工是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用工形式,随着《劳动法》颁布和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与以往一个较长时期正式工相比而言的较短时期临时工,如今和正式工一样已经成为历史名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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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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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