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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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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培训费的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培训费的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培训费的支付 我于1997年参加工作,被分配至一国有大型企业的下属单位工作,并与该大型国有企业签定有劳动合同。2000年我被该国有企业下属单位选拔送陪外出学习,在送陪之前与该大型企业下属单位签有一份合同,合同中写明我培训毕业后在单位服务八年,否则需双倍赔偿单位的培训费用和送陪期间的其他费用,目前我已在该单位工作了四年,2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比之下,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这样规定无疑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2、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解除   ①协商解除   ②预告解除: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③随时解除:无需提前通知解除。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

  • 2021-11-29 11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终止

    终止情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A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 2021-11-29 7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致,具体内容请点击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劳动变更可能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用人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劳动者身体状况的变化、不可抗力发生、国家政策调整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解读: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新增设的内容,是此前法律中所没有规定的。从整体上看,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工方式主要有三种,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个人之间所形成的雇工,比如个人直接聘用大学生做家教、个人非通过家政公司而直接雇佣的保姆等情况,属于个儿雇工行为,则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   【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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