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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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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生效法律文书以前,为了满足申请人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给付申请人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申请人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适用于3类案件: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先予执行必须

  • 2021-11-29 15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同时存在的多个证据时应以那个为准?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

  • 2021-11-29 120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同性恋者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同性恋者寻找收养对象。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承认异性婚姻组成的家庭,不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合法性,同性恋家庭不受法律的保护。从中国医学上讲,《中国精神病分类和诊断标准》规定同性恋属于性指向障碍,归于性心理障碍类的精神疾病。从中国的传统道德和民情风俗上讲,同性恋是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不被社会所认同。根据《收养法》关于收养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 2021-11-29 127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同常识: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就是要约的拘束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前者称之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即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后者称之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 2021-11-29 12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一般合同都会约定一个履行期限,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内容。但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呢?此时该如何处理相关事宜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的内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

  • 2021-11-29 127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同债务转移

    某公司与甲(个人)共同出资建立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没有及时到位,但甲对丙公司拥有债权,甲便要求丙公司替其向乙公司偿还该笔出资,因该出资款一直没有到位,故乙公司解散。在清算时甲却以债务转移为由,要求乙公司退还其出资额,由于当初甲出资并没有到位,乙公司不可能退还其出资,故而产生诉争。 在该案中,涉及到合同法中第三人代为履行问题,这与合同法中规定的债务转

  • 2021-11-29 132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强制措施。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都是债权人享有的一种权利,但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第一,申请的条件不同。合同

  • 2021-11-29 12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伙合同在订立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作为个人之间的合伙,合伙合同主要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2节第5条与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点比我国合同法就一般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就比较严格。因为作为商事合同,合伙合同任一方的主体都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存在所谓的可以与限制

  • 2021-11-29 13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类型有哪些?

    合伙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入伙和退伙两个方面: (一)入伙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之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不过应特别注意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和利润请求权。现介绍如下: 1. 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明文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并规定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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