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5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张春花与宋和、吉真来、丁爱笛等人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纠纷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三 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3)三亚民二重初字第1号 原告:三亚亚洲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金鸡岭路置业花园B 栋501 房。 法定代表人:张春花,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瑞浩,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律师。 被告:三亚湾京港旅
2021-11-29 11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引起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代理权的消灭,即代理权的终止,是指代理人失去代理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了委托代理终止的五种情况。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中一般都有载明代理期限的条款,期限一旦届满,代理权即丧失,代理关系便告终止。如果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期限,则无论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均有权提出终止代理关系的要求。但
2021-11-29 11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2021-11-29 11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异行电子支票支付业务流程
(1)客户填写电子支票,数字签名后发送给商家。 (2)商家收到电子支票后向CA中心请求认证,认证无误后转交给银行索付。 (3)商家开户行通过CA中心进行确认后,向资金清算系统请求兑付。 (4)资金清算系统向客户开户行申请兑换支票,并把相应资金划拨到商家开户行。 (5)商家开户行向商家发送到款通知(资金入帐),客户开户行向客户发送
2021-11-29 12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开发商恶意欺诈,买受人可获得双倍赔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买房人可要求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
2021-11-29 11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时间早为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 那么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 进行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房的话,规定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 损失。 比如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 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不能
2021-11-29 118 人看过[合同常识]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包括哪些条款?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2021-11-29 11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建设施工合同包括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2021-11-29 111 人看过[合同常识]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招标合同是否必然无效?(中)
[裁判要点]: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及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原告所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属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本案中不适用
2021-11-29 116 人看过[合同常识]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招标合同是否必然无效?(下)
二、合同无效与合同效力待定的界定 本案所涉工程项目未完全取得有关有权部门颁发的证照,是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还是属于合同效力待定,这有必要对合同无效与合同效力待定作出界定。 合同严重缺欠有效要件,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力,即为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㈡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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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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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