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居间人欺骗委托人怎么办?
居间人负有如实向委托人报告关于订立合同有关事项的义务。有关事项包括相对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产品数量、产品规格等情况。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居间人要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不能为了达到获得佣金的一己之私,而向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欺骗委托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
2021-11-29 117 人看过[合同常识]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还要付酬吗?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达到了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达成,有着不确定性,是不以居间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尽管居间人可能做了很多工作,但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仍然不能达成合同的情况是很多的,这就是居间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即付出了大量劳动,也支出了一定费用,但最终委托人与第三人还是没有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居间人为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所谓“居间活动的费用”是指居间人为促成合同成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电话费等,居间人从事居间行为一般都要支出一定费用,这类费用通常都包括在居间人收取的佣金中。合同法对“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的规定,与委托合同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都由委托人负担。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
2021-11-29 12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居住物业使用户的哪些行为应当禁止?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物业使用户的下列行为应当禁止: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 (3)在天井、庭园、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5)乱设摊、乱设集贸市场; (6)乱倒垃圾
2021-11-29 104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议工程承包合同风险防范
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
2021-11-29 115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议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以为借条和欠条没什么区别,其实不然。借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纯粹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借据。欠条则是指当事人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欠据。借条和欠条的相同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心合法不合法的面积圈套
近两年随着合同文本的逐渐完善,所购房屋基本不会出现前些年10%、15%的误差。但不少精明的开发商又想出了新的方式来做面积文章,一不小心,就让你迈入了面积圈套。 例如去年刚买了房的陈女士,最近正为购房面积的事伤透脑筋:当初买的是期房,签合同时,她特地向买过房子的同事进行详细咨询,特别注意约定了3%的误差范围,本以为在面积问题上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可到今年入住时,开发
2021-11-29 103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孩子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小孩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周岁以上的小孩,他订立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如果家长追认是有效的。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在此限。 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小孩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周岁以上的小孩,他订立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如果家长追认是有效的。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在此限。
2021-11-29 109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债务重组的方式
问:何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答: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债务重组方式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如何起草
提问一:小产权房屋能够自由买卖?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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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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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