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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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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6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1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 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 2021-11-29 6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应该包括那些条款?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 2021-11-29 70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应注意标的物的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

  • 2021-11-29 7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应在何地交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可以协议补充; 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

  • 2021-11-29 63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履行中的标的物风险如何承担?

    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时,该损失由哪方当事人承担。风险承担的关键是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确定了,风险由谁承担也就清楚了。由于它涉及买卖双方当事人最根本的利益,所以历来都是合同法要解决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合同法确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

  • 2021-11-29 7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审查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

  • 2021-11-29 72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下)

    2.标的物是否具有流通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不具有流通性,这与其特定性是密切联系的。该标的物满足的只是定作方的特殊需求,因此一般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或购买。 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都是通用产品,要求具有市场流通性。 3.交易习惯 依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在双方约定不明并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来作出认定。在某些

  • 2021-11-29 69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上)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 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的不同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 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

  • 2021-11-29 74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中,如何解决包装问题?

    订立买卖合同时,包装方式是应具备的合同条款之一。包装方式是通用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必须做出仔细的规定。 一般而言,对于货物的包装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执行双方约定的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包装问题,国家有强制标准的,双方约定的标准不能低于强制标准。如果出现低于强制标准的情形

  • 2021-11-29 81 人看过[合同常识]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于哪些问题

    核心内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时违约金的适用,须以当事人存在约定为前提,而不是强制性地适用违约金。   第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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