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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 110 人看过[热点资讯] 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由高空抛物引发
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由高空抛物引发 案例:安徽蚌埠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22日21时,被告人刘某饮酒后回家,在蚌埠市禹会区某某小区9号楼1单元7楼平台,将放在该处的毛竹梯、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等物品陆续从平台窗户扔下,险些砸到途经单元楼门口的居民牛某某。2017年7月3日17时,被告人刘某饮酒后回家,再次将放
2024-02-09 116 人看过[热点资讯] 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裁判案例,宣告无罪
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裁判案例,宣告无罪 案例: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8)湘3122刑初14号) 【裁判理由】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该罪,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分析: 一、被告人李某有没有非法占地,侵犯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制度 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确认,涉案林地属于集体所有。被告人李某的某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油茶开发种植;家禽、牲畜、水产养殖及销售;花卉、苗
2024-02-09 106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最新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降低了工程施工的质量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害的行为,工程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最新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由就问法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2024-02-09 117 人看过[热点资讯] 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对刑法和修正案修改涉及条文、罪名变化对照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对刑法和修正案修改涉及条文、罪名变化对照表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公布,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八)(九)(十)》10个条文,10个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2024-02-09 124 人看过[热点资讯] 公职人员收受回扣是犯罪吗
一、公职人员收受回扣是犯罪吗 收受回扣属于受贿行为,可能会构成贪污罪,会接受相关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
2024-02-09 124 人看过[热点资讯] 发生交通肇事纠纷要怎样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1、发生交通肇事纠纷要及时报警并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
2024-02-09 114 人看过[热点资讯] 四川省阿坝松藩县交通违章带什么材料去处理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2024-02-09 125 人看过[热点资讯] 流动测速是怎样抓拍的
流动抓拍是通过停在路边的测速车使用的移动测试仪进行测速,可实现灵活拍摄,能拍摄违法车辆的前后车牌或不同方向行驶的车辆,通常设置于有限速但没有测速的路段。拍摄三张照片记录超速的违法行为,并且录入时速数据,三张照片为近距离拍摄违法车辆的号牌、中距离拍摄违法车辆号牌、远距离拍摄违法车辆号牌。 固定测速和流动测速的区别是: 1、固定测速:是通过固定的测速探头,对超
2024-02-09 117 人看过[热点资讯] 在长期合同辞退时应该如何计算赔偿金
签了长期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签了长期合同被辞退,如果劳动者应当获得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则按上述标准给予双倍补偿。 长期固定合同辞退怎么赔偿
2024-02-09 168 人看过[热点资讯] 个体工商户可以股份制吗?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所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目前法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还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登记类法规尚未将其列入股东范畴。个体工商户属自然人属性,从最高院解释方面讲,个体工商户要以经营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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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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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