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07 人看过[诉讼常识] 如何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021-11-29 115 人看过[诉讼常识] 如何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交安置后报告?
无论被收养人是否加入收养国国籍,中国收养中心都要求收养组织在收养人收养子女后的第一年内提供2次收养家庭的安置后报告,提供的时间是被收养人到收养家庭后的第6个月和第12个月。如果被收养儿童在一年之内还没有加入收养人国籍,收养组织还要继续提供安置后报告,每六个月提供一次,直到被收养儿童加入收养国国籍为止。
2021-11-29 126 人看过[诉讼常识] 如何书写事实收养公证书
格式一 注:本格式用于事实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 号。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 号。 被收养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 市街号。 送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县乡 村。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县乡 第 1 页 村。
2021-11-29 133 人看过[诉讼常识] 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有监护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决。关于精神病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们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
2021-11-29 124 人看过[诉讼常识] 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有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无论子女随谁生活,父母都享有未成人的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21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所以,父母的监护权只能在特殊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取消,一方不能自己取消另一方的监护权。在实践中经常遇见的情况是
2021-11-29 113 人看过[诉讼常识]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几类?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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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