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诉讼常识

诉讼常识

诉讼常识,诉讼常识的意义,学习诉讼常识流程,熟悉诉讼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诉讼常识专栏。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诉讼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3 人看过[诉讼常识] 法人如何参加诉讼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 2021-11-29 140 人看过[诉讼常识] 汽车年审过期会带来哪些麻烦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所以大家应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你的车辆年检的时间是9月30日,那么,你可以选择在7、8、9月份去

  • 2021-11-29 130 人看过[诉讼常识] 汽车保险种类和含义

    汽车保险是负担机动车由于自然灾患或不测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补偿责任的一种贸易保险。   汽车保险具体险种有:   (1)主险   a.车辆损失险:   b.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   (2)附带加之险   a.全车盗迅速抢救:   b.车上责任险:   c.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d.风挡玻璃独自破

  • 2021-11-29 131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诉法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在民事诉讼中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如

  • 2021-11-29 159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法商法化

    我国现今立法一直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例,在民法典之外并不制定单独的商法典,也没有制定商事总则类的法律,因为在民商合一论者看来,“商法的总则总是孕含在民法之中”。[1]民商合一的立法例造成我国形式意义上的商法的缺失,只存在着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因为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在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是必然存在的。 1.去法典化时代的民商合一 在这个法律数量急剧增多、

  • 2021-11-29 145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商、经济法涉及诉讼时效规定

    1.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事起诉状写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而提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

  • 2021-11-29 11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 2021-11-29 142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为使当事人在起诉前、诉讼中和申请执行前预见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

  • 2021-11-29 129 人看过[诉讼常识] 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区别

    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   辩护与代理的比较   (一)相同之处。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二)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