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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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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正确断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可以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掌握。   因此在现实中正确

  • 2021-11-29 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正确拨打、使用110?

    拨通110电话后,首先会听到中、英文语音提示“您好,这里是110报警服务台”,然后会有接警员受理您的报警求助。请按接警员的提示回答问题,比如自己的姓名、所在位置、联系方法等,以及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注意观察民警到来,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对现场内的东西不要乱动,以便民警到场后获取证据。有时候会因拨错号或串线打到“110”,遇到这种情况,请

  • 2021-11-29 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明确询问的证据条件?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法定侦查行为的一种,但是关于侦查讯问开始的条件,特别是证据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尚无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侦查机关只要立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为合法,讯问的随意性较大。这是对一些没有犯罪的人合法权利的侵害,所以应当规定侦查人员有合理根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这是对侦查讯问的最低标准。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可要求更高的证据条件,这样才

  • 2021-11-29 2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明确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

    一般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等。公务员法法律责任构成要件除了具备法律责任的一般要件,有相应的法律适用主体外,还要有以下两个要件:第一,该行为应当是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行为,即违反上述几种情形的行为;第二,情节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这里所说的情节是指违反公务员法行为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之外的其他能够影响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有轻微

  • 2021-11-29 4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提高查询、冻结、划扣工作效率?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涉税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案件日益增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涉案账户查询难、冻结难、划扣难问题非常突出,影响执法办案顺利进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意见》明确提出提高查询、冻结、划扣工作效率。规定办案单位依法需要查询、冻结或划扣涉案款项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探索建立统一的专门查询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

  • 2021-11-29 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掌握淫秽物品的范围?

    刑法规定的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是淫秽物品。   刑法对淫秽物品的概念的具体确定,一方面是为了给我们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如何识别淫秽物品的标准,以便我们能清楚区分和自觉地抵制淫秽物品。也会提醒那些从事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执行管制刑罚?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

  • 2021-11-29 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考察?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对犯有数罪的人适用刑罚?

    一人犯有数罪,即一人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罪的,一般对其采用数罪并罚的方法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人犯有数罪,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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