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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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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如何决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 2021-11-29 3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期限   政治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刑法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适用对象、判决依据都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刑法也明确作了如下几种规定:   一、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2021-11-29 3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头部受伤构成轻伤的标准

    《轻伤鉴定标准》有关头部受伤构成轻伤的规定: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

  • 2021-11-29 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失职渎职行为有哪些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 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失火罪的概念及其量刑

    一、概念及其构成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督与检查,实行分工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

  • 2021-11-29 3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

    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来源: 作者: 一、代理民事案件   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㈡、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001 至 100000

  • 2021-11-29 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嫉恨心理进入大学后,优秀生集中在一起,一些人的优越感受到严重挑战,部分人经不起挫折而消沉,当他们脆弱的意志控制不了狂暴的激情时,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消极合理化”心理犯罪大学生尚未完全泯灭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畏惧,使他们的内心充满了冲突。他们往往   在心里为自己将要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从而打消对被害人的怜悯和同情。   空想心理有相当多的大学生认为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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