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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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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

    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保障监察在管辖范围上有何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实行地域管辖,即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实行级别管辖。   (1)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鲁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2)根

  • 2021-11-29 10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保障监察包括的内容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的情况;   3、招用职工的情况;   4、执行工资收入规定的情况;   5、执行社会保险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6、执行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7、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和残

  • 2021-11-29 117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有哪些?

    (1)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监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保障中的福利待遇

    一、传统的福利待遇的定义   传统上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签可以吗

    劳动仲裁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即生效,不需要双方签字。双方只需要签收,双方均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仲裁诉讼的时效

    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 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因为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规定时效,而是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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