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和解。 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双方调解不成,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机构作出处理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些实体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依据的是劳动法律法规的权益标准,对劳动争议作出是非判断。劳动权益标准,主要是《劳动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原劳动部发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大量的规范性文件等。 (一)开除、除名、辞退 开除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最高行政处分,其他五种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另一类
2021-11-29 11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1993年7月6日公布)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目前我国各类劳动争议的数量急剧增加,且争议内容十分复杂,极易与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人事争议相 混合。加之目前我国劳动争议相关立法不尽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诸多缺憾,导致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困难重重,因此,完善劳动争议立法和改革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已是迫在眉睫的焦点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范围的界定及定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可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情形有哪几种呢?
由于劳动争议有申请仲裁的前置程序,并且是以经过劳动仲裁为其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是与普通民事争议有很大不同的。如果对于较为特殊的情形不能确定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的民事争议,则会在程序上走弯路,延误了争议的及时解决。 几种直接作为普通民事争议处理的情形: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工作重点
1、 申请、告知阶段 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表达己方的意见、态度,找出双方的分岐、焦点,做到有的放矢。 2、 调查、举证阶段 从违纪事实、违约行为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从适用劳动法规方面分析争议的性质、类别,为己方举证打下良好的基础。 3、 协商、调解阶段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尽量调解、协商解决争议。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怎样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前的工作重点
第一、签订详细完善的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一般问题: 1、主体合法。 2、内容详细、明确、合法(总原则要求不违反法律、劳动法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德,社会公序良俗)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条款不明确,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尤其涉及行业特点又涉及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条款要明确。 如;生产上应达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的是哪天?
咨询:我所在的企业经常要求我加班,并且不发放加班工资,我几次与企业协商,企业都不同意发加班工资。我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向企业讨要加班工资。我查阅了《劳动法》,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请问,什么叫“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小张) 解答: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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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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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