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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无故拖欠工资的概念如下:《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劳动者损失?

    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劳动者损失?   A、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 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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